相比已颁布10年即将废止的《兰州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新出台的《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范围作了具体、明确的界定,同时推出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角色转变,明确了各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责,实现了“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位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
暂住证和居住证是有区别的
从4月1日起,《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始施行,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能够享受“市民待遇”。暂住证与居住证,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却是从“管理”到“服务、保障、管理”的根本变化。
“以前的暂住证,只是一种治安管理手段,没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市公安局户政处民警告诉记者,《暂住证》是外地来兰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2001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兰州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要求,外地来兰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3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兰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证的使用期限规定为一年。
根据新出台的《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将享受我市相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权利、待遇,凭居住证办理相关个人事务,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制度,有效期为1至3年。实行居住证制度以后,除了治安管理的基本功能外,还有子女就学、计划生育服务、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也就是说,当地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办的事情,外来人员凭居住证也能办,以往的“暂住证”功能将发生变革,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享受市民待遇。
消除歧视感居住证更“人性化”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民警介绍,居住证制度相对于暂住证呈现出新的管理理念,一是淡化了户籍观念。居住证强化“居民”意识,而暂住证强调“外来”概念。二是承载的信息量大。居住证承载的信息分为两个层面,卡面上有姓名、性别等可视信息,卡内芯片上有机读信息,包括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诚信和违法行为记录等,而暂住证只记录基本信息。三是给予了市民待遇。居住证持有者将享受诸多市民待遇,办理以自愿为主;而暂住证没有优惠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格歧视,办证属于强制性。四是管理更加人性化。居住证规定办理时间为进入我市30天内,改变了以往暂住3日以上均需办理暂住证的一刀切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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