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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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服务
10%行政村实现社区管理
《决定》提出,“十二五”期末,10%的行政村实现社区化建设和管理,20%的行政村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站。
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选+聘”制度,优先选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退休人员等到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或公共服务站工作。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
推进社区居委会直选,“十二五”期末,直选比例达到40%。加快将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村(居)服务,平等参与自治和管理。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十二五”期末,规范达标率达70%。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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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社会组织
政府向社会买公益服务
根据《决定》,广东要推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项目,编制社会组织名录及考核办法,给予资质优良、社会信誉好的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优先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协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强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
志愿者要占常住人口10%
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推动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成果转化,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常态化、制度化。设立志愿服务“红棉奖”,完善以星级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十二五”期末,全省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10%以上。
每万人中要有5名社工
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十二五”期末,建立4个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50个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设立“岭南社工节”,“十二五”期末,全省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的目标。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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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服务
外来人员纳入公共服务
《决定》指出,要放宽中小城镇人口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继续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
逐步把外来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稳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继续在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招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探索吸收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多种途径,畅通外来人员诉求表达和沟通渠道,推动社会融入和生活融合。
严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坚持重典治乱,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建立质量追溯制度;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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