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称谓问题,各地以前多有争议,如暂住证被人们讥讽为“我虽然是中国公民,但我必须在中国暂住”。于是,城市动议,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而换了居住证,外来人员的状况就好了吗?没有,仍是居于城市边缘,仍是与户籍人口区别对待,仍是被忽视被冷落甚至被歧视,下一代不能随打工的父母顺利在城市读书、升学、高考和就业。
如此看,城市不对外来人员“让利”,无论称谓、表述多么新颖别致,都难以撼动其骨子里、实质上对外来人员形成的“挤出效应”,都要一成不变地对他们排斥或抵制。
说白了,如果真要改变外来人员的命运,切实关心他们的生存和生活,那么城市不仅要有善意,更要有善政;不仅要有爱心,更要有行动。不然,外来人员就只能“新一阵儿”,即在城市干几年,之后又不得不“从哪里来再回到哪里去”,只能在城市里“吃青春饭”;或者“被新一阵儿”后,境遇还是那个境遇,状况还是那个状况,生活上、权益上没有得到丝毫的照顾、优待和保护,仍是城市边缘化的那类人,一直是被冷落着、歧视着。
对外来人员,城市光给他们新称谓,而没有与之相称的优惠政策去垫底、配套,能够让他们“媳妇熬成婆”,最终“修成正果”,那么他们无论为城市做多少奉献,最终也是难以获得市民待遇,一直处于医疗、保险、基本福利圈以外,尤其他们第二代的教育、升学、就业问题总要被搁置,他们总有寄人篱下的漂泊感、动荡感。这样,无论给他们什么样的称谓,称谓多么新颖别致,都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把戏而已。
不争的事实是,农民工、打工仔、外来人员等称呼,本来是社会群体自然赋予的,这真实地再现了这类人员的生存状况,是社会的普遍认同。如果非要由行政理念或行为来干预,那政府必须拿出真正的实惠给他们。否则,一来让外来人员反感,二来让政府形象受损。
如果没有外来人员对“新广州人”的认可,“新广州人”恐怕只能出现在官方的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里。而外来人员到底怎么在城市里讨生活,居住状况、福利状况、子女教育升学情况如何,在城市的幸福感到底怎样,毕竟最终还得靠他们自己来证实。
所幸万庆良市长认为“提出‘新广州人’这个概念,绝不能是简单地更改一个称号”。由此看,广州市对外来人员一定是有诚意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该看看广州市在对待“新广州人”方面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搞了哪些服务,相比于全国其他城市有什么新起色、新亮点、新收获,看看户籍人口与“新广州人”到底融合到哪种程度。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