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性条款更增魅力
分红险考虑了消费者面临的各种困境,体现了对消费者的关怀。例如,当消费者面临资金困境时,可从保单现金价值中借款。这些关怀性条款不仅体现了保险的关怀,更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消费者对未来困境的顾虑。
保险公司销售有动力
近年来,不仅消费者对分红险情有独钟,保险公司更是不遗余力推动分红险的销售。在这方面,保险公司有充分的动力。
保险公司不断完善分红险
加入WTO后,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实力强大的外资保险军团纷纷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不断完善分红险,提高产品竞争力。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也给我国保险业带来了一些新的理念与优质的产品。这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分红险的发展与完善。分红险的发展与完善促进了分红险的销售。
新会计准则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相关规定,原全额计入保费的投连险和万能险,将进一步细分为投资风险和保障风险两类,其中投资风险的保费部分,须从总保费收入中剔除。相比之下,分红险则属于保障类产品,即使在新会计准则下,其保费收入甚至可以全部计入总保费。
在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下,投连险与万能险的保费收入大幅缩水,保险公司纷纷调整产品业务结构,力推分红险。同时,在资本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投资型险种的市场吸引力降低,这加速了保险公司力推分红险的步伐。2010年,在各保险公司的大力宣传与推广下,分红险成为保险市场的当家花旦。
保险公司能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给分红险日趋走俏注入一剂“强心针”。2009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引人关注的一条就是关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展。通过新、旧保险法的对比,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大大拓宽,扩大有价证券范围,允许投资不动产,这些投资渠道的收益将远远高于之前分红型保险资金大比例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收益,而作为分红型保险红利最主要来源的利差益(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就和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直接相关,这些利好消息无疑增强了保险公司对分红的自信,大众也由此增加了对分红险收益的预期,分红险供需双方都有信心自然会有较好业绩。
2010年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的数据显示,保险机构年均收益率连续5年超过6%,保险资金运用平稳增长。而分红险的收益是与公司投资收益挂钩的,较高的投资收益可使众多消费者得到满意的收益。
保险公司代理渠道的发展
以前个人代理渠道是寿险销售的最主要渠道。但随着银行、邮政等代理渠道的迅速崛起,个人代理渠道开始日渐显得有些“没落”。
2010年一季度的分红险保费收入中,有5成来自银行和邮政柜台的销售,个人渠道销售则接近3成。这一现象是由资本市场的不景气造成的。资本市场的低迷使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受阻,银行销售渠道开始重视分红险。
盲目投保不可取
尽管分红险受到各方的追捧,但其也有自身的弱点。一相比纯保障性的险种,分红险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分红险的保障范围有限,保障额度比较低。保障功能相对弱化是由于分红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消费者享受分红功能是要付出相应的成本的,即享受分红后,保险保障功能有所弱化。二是分红具有不确定性。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都可以获得分红收益,但保险公司并不保证有分红。保单持有人所得红利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在保险公司业务经营出现问题或失误时,红利分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出现红利为零的情况。消费者在投保时要做到对此心中有数。
分红险兼具保险与投资双重功能,对收入稳定且短期内没有大笔开支计划的消费者来说是不错的选择。如果消费者在短期内有大笔开支计划,也就是说,其有可能在短期内退保。短期内,分红险的变现能力较差,一旦入保,中间须用现金再进行退保可能连本金都难以得全。对于收入不稳定的人群,其也不宜多买分红险。这很可能增加他们的生活压力。因此,对于收入稳定且短期内没有大笔开支计划的投保人来说,买分红险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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