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2009年1月,保监会下发通知,叫停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各种意外险“手撕单”(一张小纸票),防止因保单上未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信息,导致的错赔、漏赔甚至拒赔。
2010年,保监会紧接着叫停了“以激活注册方式销售的乘客人身意外险、旅游景点意外险等极短期意外险。”所谓“极短期意外险”的保险期限仅限于某一时段,如乘坐火车、飞机、汽车、轮船等期间。以乘客人身意外险为例,其保险期限通常与乘客当日乘坐的车次挂钩,保单的有效期限为“从上车到下车”。
整改与叫停之后,目前意外险“手撕单”已基本杜绝,大部分都是机打出单,或是卡式激活式保单。按险种来分类的话,随车票、飞机票一同搭售的主要有交通工具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保费在几元至几十元不等,保险期限,短则几天,长则半年、一年。
除要求保险公司实现由原来的手工出单模式改为电子化出单外,监管部门还要求已销售保单信息实时进入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各系统之间实现无缝对接。
然而,据记者调查暗访了解,仍有一些基层保险机构在销售意外险时,没有与中介代理机构实现电脑联网、系统对接。即消费者购买保单后,代理机构却没有将保单的信息及时、如实反馈给保险公司。
比如,记者在南京暗访调查期间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事后在查询验证时却遭遇了这样的疑问。根据保单上的内容显示:保险期限为半年,保费5元,保额为1万元,承保范围为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轮渡时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保单为机打出单,上面有记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为验证保单的真实性,在拿到保单后的半个小时后,记者拨通了保单上显示的该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在记者向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报出保单号和身份证号后,均被告知“查无此保单”!考虑到是否是上述客服人员的疏漏导致,记者又再次拨打了一次,得到的答复还是如此。
难道保单有假?“未必一定是假保单。”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保单可能是真保单,出现上述情况的一个原因,很有可能是代理机构没有及时将意外险保单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导入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和财务管理系统,也就是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实现电脑联网、系统对接。
上述人士对记者说,“电脑出单、电脑联网和实时管理”必须达到两个要求:一是意外险出单信息必须实时进入保险公司控制、管理且物理存储在保险公司的数据库;二是意外险原始保单信息必须实时进入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
但对于“实时”的理解,保险公司则有不同的理解。据另一家养老险公司相关人士透露称,事实上,在一些地区,部分意外险的保单信息通常在业务完成后的“一段时间”才由代理点向保险公司系统传输。而“这一段时间”,短则几个小时,长则几天。
“保监会要求我们把保单信息实时录入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从技术上来说,这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从操作角度来讲,存在一定困难。”对于保险公司没有与代理机构等外部系统实行系统对接的原因,上述人士解释说,除成本支出的考虑之外,代理机构不配合和保险公司对于系统对接所产生的安全性问题是主要原因。
他说,除航空、铁路是实名制购票外,长途客运、景点等都是不记名购票。“不记名购票就意味着他们自己都没有成熟的票务系统,谈何与我们的系统对接?另外,对于一些保险公司来说,系统对接对公司IT技术能力的要求较高,在网络黑客日趋增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主核心系统一旦与外部系统进行对接,就可能面临被侵入的风险。”他坦言,由于意外险保费规模的占比通常较小,保险公司不会为了一点市场份额而冒这个风险。
上述两位人士的说法,随后得以印证。在记者投保成功后的第二天,记者终于在该保险公司网站上查到了保单的信息,证明此份保单为真保单。
保单虽为真,但由此造成的风险却不容忽视。如果投保人在保单录入保险公司系统之前出险,那是否意味着无法得到赔偿?虽然受访的多家大型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一再向记者承诺,即使不幸发生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事后还是会“认账”,给予理赔。
对于上述承诺的有效性,记者不敢妄加质疑,只是对是否所有保险公司都能做到如此承诺,怀着深深的忧虑。
业内一位专家认为,不实现百分之百联网很容易发生保单遗漏,如果被保险人出险,就需要根据被保险人实际购票时间,对全国所有代理意外险销售点的保单存根进行清点,这在技术和操作上都很困难,从而也就有可能直接损害被保险人的索赔权益。
“吃单埋单”隐患
保险公司与中介代理机构不能实现及时联网,还存在着另外一个隐患即为一些居心不良的中介代理机构创造吃单埋单的条件。
吃单即埋单,为保险业通用术语,即中介代理机构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后,未将保费入到保险公司的账上,私自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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