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0月以来,央行5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3、5年期人民币存款利率分别从3.33%和3.60%提升至5%和5.5%;近期各种收益率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在银行层出不穷,表面看来,人寿保险产品的收益水平在减弱;所谓的“理财型”保险在银行柜台的销售受市场及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而降温,加大了市场对于人寿保险理财功能的疑问。
面对不断变化的金融产品市场,消费者应该如何选择使用保险,如何平衡保险的保障功能与投资功能?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客户对于客户本身及家庭在各种情况下面临的财务风险的保障。人寿保险通过收取保费来抵御各种人身风险,保险期间通常较长,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之后必须将其中的主要部分预留出来,为提供长期保障做准备。保险公司则将部分预留保费汇集起来进行投资,投资收益大部分会转移给客户。由此,储蓄功能和投资功能的双重设计,与客户的人生规划和财务安排相结合,具有不可替代的财务规划职能。
从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客户要根据自身的人生规划和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来建立家庭各样风险的保护屏障,这是家庭理财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家庭的首要人身风险是主要收入者的生命和重大疾病的风险,一般应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购买高额度的寿险以及重大疾病保障。如果客户需要的保障额度较高,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是不错的选择。虽然此类产品保险期满后客户缴纳的保费不再返还给客户,也无任何收益,导致一些消费者不愿接受此类产品,也不为普通消费者所熟悉,但相对于提供储蓄和投资利益的保险产品,此类产品缴纳保费要少得多,客户可以将节约的资金用作其他安排,国内部分大城市一些收入较高的白领人群已经开始热衷于购买此类产品。
与纯消费型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相对应的是提供投资收益的保险产品,即在保障功能以外还拥有保费返还、生存金、满期金等储蓄和投资性回报,是选择纯保障的保险产品加纯投资的投资产品这一组合,还是选择既有保障又有投资收益的投资性保险产品,要分还是要合?客户的需要和财务规划不同,答案各不相同。简单地说,如果保障额度高,或有其它好的长期投资选择的客户,适宜采用保障产品加上投资产品组合的方式;保障额度低且无其它长期高回报投资选择的客户,适宜采用有投资收益的保险产品。建议首先通过专业的保险财务规划来理清保险需要,再结合投资作判断和选择。
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基础阶段,市场对保险的认识程度相对较低,受银行存款期满返还本金思维的影响,客户大多数认为保险单到期后,购买返回保险费甚至带一些投资收益的产品心理踏实,所以返本或拥有投资回报的保险占长期寿险产品规模总和的90%,这种轻保障和理财设计、重储蓄投资的情况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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