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再蒙阴影
10月12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下称“新华人寿”)前总裁孙兵于日前正式向老东家新华人寿提起民事诉讼,指控新华人寿违背《劳动法》,停止其退休保障计划养老金的支付。与此同时,新华人寿前监事长武聚仁也向新华人寿提起了类似诉讼。
10月12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预审,双方均是代理律师出席。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一般民事诉讼之前会有一个预审庭,主要是诉讼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同时法院也会对双方进行一定的调解。调解不成,之后将进行正式的开庭审理。”
2010年的“天价保单”事件曾将孙兵和新华人寿推至舆论风口,如今孙兵又起诉新华人寿要求其继续支付养老金,使新华人寿原本就不顺的上市之旅再度蒙上阴影。
高额养老计划惹诉讼
孙兵曾任平安保险常务副总经理,1994年离开平安参与创办了新华人寿,并一直担任总裁一职,业内称其“兵总”。
在关国亮掌舵新华的八年间,孙兵一直作为二号人物,甚至一度被关国亮视为威胁而放逐深圳。关国亮“内部人控制”事发下台后,孙兵成为替代关的理想人选。不过,随着汇金的入主,孙兵并未如愿当上董事长。目前,孙兵任天安人寿“发展顾问”一职。
此次孙兵起诉老东家新华人寿,理由是公司从2010年10月起停止向其支付养老保障计划下的养老金。自2010年1月底孙兵从新华人寿退休,即开始享受每月9万多元的养老金。知情人士透露,事后孙兵曾一度试图寻求新华人寿的答复,但未果,遂起诉新华人寿。
据一位新华人寿高管透露,新华董事长康典在不久前的一次内部视频会议时通告了此事。
此养老保障计划,即2010年引起轩然大波“高管天价养老保单”一事。
当年10月,该保单在国家审计署审计中国人寿时被倒查发现。有报道称,新华人寿通过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为47名高管购买了高额养老金,其中前总裁孙兵退休后每个月领取9.28万元。按80岁身故测算,共可领取约2665万元,堪称“史上最高的国企退休老总的养老金”。该保单原先投保在新华人寿的北京分公司,后转至中国人寿。
有报道称,此份保单是2009年3月由新华总裁办公会议决定购买,但没经过董事会的集体研究,而是由前总裁孙兵通过召开办公会的方式决定的。董事会在发现这一问题时,竟然“以为是一年9万元,没当回事儿”。
国家审计署发现问题后,表示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新华人寿董事会一致决定废止此养老计划,彼时新华已付出约3500万元的保费成本,已有12名退休高管从中受益。
“天价”保单来龙去脉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2002年,新华人寿设立了一项养老保障计划,规定公司A类以上干部(即部门经理以上)退休后将根据司龄系数和职务系数领取一定的退休补助。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项覆盖全体员工的补充养老计划,内容是每月发放一笔额外的养老金到社保个人账户。对于A类以上的员工,起初两项补助项目可以同时享受。
2007年和2008年,新华人寿又分别下发养老保障计划和补充养老计划《实施细则》,将能够享受养老保障计划的高管限定为2002年4月前入职的公司元老。同时,新方案规定在养老保障计划和补充养老计划两者中,员工只能任择其一。最终包括孙兵在内共有47人选择参加养老保障计划。
最终,新华人寿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执行了47人的养老保障计划。这就是2010年引起轩然大波的“天价养老保单”。
不过,有知情人士表示,汇金于2009年末入股新华人寿,自此新华的国有股东占比达到六成,才成为实质上的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此前新华人寿一直是民营保险公司,即使是保障基金接管的时候,保监会给的定性也是民营机构。而此份养老计划始定于汇金入股前,不存在违反金融类国有企业薪酬相关规定的问题。”该人士续称。
此次孙兵起诉新华人寿,就是要求新华人寿继续支付该养老保障计划下的养老金。业内人士指出,“矛盾在于,这份养老计划保单出于公司制度,理应按章执行。而新华人寿已然是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这份高额的养老计划保单确实又有违现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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