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命风险,一个人会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早逝或退休。早逝风险是指死亡发生时还有其他人依赖死者收入的风险,老年退休风险则是个人虽然生存但已不能赚取更多收入的风险,也就是指那些退休时没有积蓄或没有足够积蓄来满足退休期间的个人或家庭生活费用之需的风险。
1.早逝风险
所有商业寿险公司的部分寿险产品中包含的逐渐积累的基金,就可为退休作准备;而在基金之外还带有身故保障金。这就意味着,寿险的基本作用是为防范早逝带来的经济损失而提供经济保障,是对早逝进行保险以及积累资金备有他用的手段。
死亡不会自动导致经济损失,因为死者并不承受损失。损失是由那些依赖死者收人的人承受的。早逝之所以会造成收入损失风险,首要原因就是那些由于死者死亡而承受损失的人还活着。如果一个人没有家庭负担,其死亡就不会对别人造成影响,那么他就不存在经济损失风险,也就无所谓采取什么防范经济损失的保护措施。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人生活在家庭、社会之中,一个人生命的终结往往意味着多个人的悲哀与损失,从而人们也就产生了对早逝风险进行保险保障的需求。
具体来说,死亡可以导致两方面的经济损失:第一种是与死亡本身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丧葬费用、偿还死者所欠债务,以及死亡传递成本(如遗嘱查验费用和遗产税)第二种损失是死者生前所获收入的丧失,这是一种潜在损失。此外,还有相关人精神和心理上的损伤,这种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2.老年风险
这类风险是有关老有所养方面的风险。人老后,就要面临退休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就是所谓“活得太长”的风险,它意味着人们收入来源的中断,但它对人的威胁性要比早逝风险小。老年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个人到退休时没有积蓄,从而负担不起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二是虽有积蓄但不够维持余生,即退休积蓄不足的风险。
随着人逐渐地趋向衰老,身患疾病或遭受伤残的风险程度也在不断地提高,再加上法律规定、社会习俗、生活消费水准不断提高等均会导致老年风险。退休在人类历史上也只是在相对较晚的时候才形成的一种做法。在古代并没有“退休”的概念,人们通常是一直工作至死的,或者直至工作不动为止。而在今天,退休已经成为个人生活中的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说法,“人是在用一生的时间为退休作准备”。同理,人们在收入充裕的时候也需要积累一部分积蓄以备不测之需,而数额多少则取决于环境。换而言之,退休所需积蓄取决于一个人希望其在退休后所维持的生活标准和生活、经济环境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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