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论英雄“失灵”
在近10年来的疾驰后,中国寿险业于去年出现了首次负增长,以往粗放经营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为了占有市场份额,很多保险公司不惜亏本销售保险产品。为了拼保费业绩,趸缴型产品大行其道,现金流风险暗存。
“有些公司只注重保费规模,唯保费论英雄,不太重视业务质量。”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上周六的研讨会上指出。
“唯保费论英雄”的背后是考核指标制度的不尽合理。以往保费收入一直是衡量保险公司业绩的重要指标,虽然从2003年开始已开始实行偿付能力额度考核制度,但偿付能力主要针对公司当前业务,无法体现公司长期运营的潜力。
此外,寿险业经营的长期性,决定了其初期成本高、盈利期长,利润具有很强的预计性。以偿付能力为基础的法定评估方法无法体现这个特点,因此不能全面反映保险公司的真实价值。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研讨会上指出,内含价值评估有助于准确判断偿付能力的真实状况,改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引导保险公司逐步实现从单纯追求规模向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转变。此外,吴定富认为,内含价值评估也有助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利于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融资。
“采用内含价值就是要引导保险公司向价值创造的方向进行经营。”魏迎宁表示。
内含价值意在可持续发展
2004年7月,保监会牵头成立了“中国内含价值报告项目小组”,由金盛人寿财务总监许毅飞任小组召集人。经过近一年的可行性研究,目前《指引》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各保险公司,并在此次研讨会上首次对外公布。
《指引》规定,内含价值主要包括分配给适用业务中的自由盈余、扣除成本后的法定资本余额、有效业务的现值等三部分,即由有效业务价值和调整净资产两个因素构成。
在计算内含价值的过程中,参数的设定是核心工作,将直接影响具体测定值。中国人寿副总经理李良温对本报记者表示,内含价值的两大核心因素就是风险贴现率和收益率假设。其中,风险贴现率最敏感,会对有效业务价值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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