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报今年8月独家报道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并征求上市公司意见后,上周初又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称,目前财政部正与保监会就《新规》中涉及保险业的内容进行讨论,拟对保费收入的统计方法进行改革。受此影响,三大上市保险公司的寿险市场份额可能会发生不小的变化,尤其是中国人寿。
据上述人士透露称,按照目前保监会的思路来看,拟将投连险和万能险中投资账户部分收入不再计入原保险保费收入,而同属新型寿险产品的分红险仍将被计入在内。一家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对记者说,“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在2006年财政部下发新企业会计准则时,我们也是这么向保监会建议的。”
另一知情人士透露称,剔除本身寿险业保费可能下降的因素,再按照截至今年9月底,三家保险上市公司的寿险市场份额以及各险种的保费比例来推算,统计方法调整后,三家上市保险公司的寿险市场份额将大约增加11个百分点。
三家上市保险公司并未在其三季报中披露详细的各险种保费及市场份额数据,不过,据上述人士透露称,截至今年9月底,国内寿险三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人寿、中国太保旗下的太保人寿在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上的保费比例分别约为:74:4:0、34:32:8、48:26:0,而三家今年前三季的寿险市场份额分别约为41%、13%、9%。
“中国人寿的分红险比例最大,因此统计方法若调整后,它的市场份额将从41%提升至54%;而平安人寿的万能险比例不小,因此,它的市场份额将从13%略微缩水至11%;太保人寿的市场份额基本保持不变。”上述人士通过一番计算后得出这个结论,总体来说,三家保险上市公司的寿险市场份额是增长的。“而由于中小寿险公司的投连险比例较大,统计方法调整后,中小寿险商的市场份额可能会相应下滑。”
《新规》对保险业的另一个影响,体现在手续费、佣金摊销问题上。“H股报表通常实行摊销,即允许DAC,但内地就不允许进行摊销。《新规》要求在这一问题上,H股报表将与A股保持一致,即不得摊销。这将意味着上市保险公司的H股利润表至少要打七到八折。”据一位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同时在H股和A股上市的中国平安与中国人寿对这一内容存有异议,冀望与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
多位保险业资深人士解读时认为,“统计方法一旦这样调整,将对保险业影响很大,很可能导致保险公司账面中的保费萎缩,缩水的具体比例目前还很难下判断。至少,对于目前会计处理略显粗糙的中国保险业而言,新规的变动可能隐含着保险业利益的重新分配,弥补了中国保险业在现有保险会计准则下利润不实的现状,更注重保险业的稳健经营。”
更为直观的影响将是,一直以来“以保费论英雄”的保险公司排名制度,将有望改为按企业实际利润进行排名。这样一来,将全面反映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能准确衡量和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保险公司“不计利润冲保费、冲规模”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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