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在11月中旬召集各保险公司的高管开会,要求在编写2009年年报时落实“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11月20日,保监会印发内容详实的《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也被解读为意味着保险公司应用《2号解释》的时间渐行渐近。
如此,保险公司即将出炉的2009年年报将执行境内外统一的新会计准则很快将成为现实,对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三大上市保险公司来讲,谁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呢?
虽然最终细则尚未公布,但“基于最佳估计原则的准备金评估标准”足以影响到保险公司业绩报表。粗略计算,摆脱了历史负担的中国人寿将释放400亿-600亿准备金为其利润增色。
国寿或受益最大“现在尚不知道确切新会计准则的细则,因此编制2009年年度报表工作还未进行。”一家新成立不久的寿险公司人士介绍,“按惯例年报要明年三月以后才陆续公布,此次会计准则变化的一个重点是准备金评估标准,可能影响到利润,因此对上市保险公司应该有一定影响。”
据了解,目前,保险业执行的是按照不超过2。5%的评估利率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按照保险法则,评估利率越高,准备金计提越少,留存利润就越多,反之利润就越少。
新会计准则中表示,将基于“最佳估计原则”的准备金评估标准,据预测计提责任准备金所参照的评估利率水平会比照国债的收益水平,可能达到4%~5%,这将使利差类险种的准备金余额降低,增厚当期利润。
然而,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保险公司的高利率保单可能会计提更高的准备金。所谓高利率保单,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利率较高时期签订的保单,1999年之前我国的银行利率属于近年来最高值,所以这个时期的保单都称为高利率保单。
“国内大部分保险公司将受益第三项政策的调整。”上述人士认为,“新保险公司不存在高利率保单问题,计提责任准备金减少,留存利润就越多,将使中小保险公司的盈利周期提前,投资保险公司股东的压力也会减小。
据了解,中国人寿在上市之前已将1999年以前的高利率保单全部剥离给了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因此2009年年报中实施新会计准则,中国人寿净资产优势将会得到明显的体现,净利润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