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买过三份保险的陈先生很无奈地说,每份合同都像一本晦涩的文言小说。随便翻开一页,就可以指出很多“看不懂”的地方。比如,“本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当年度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中止”。其中涉及的诸多专业词汇,合同里一个都没解释,我根本搞不明白。为什么保险合同不能用普通市民“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述呢?
事实上,别说普通投保人,很多从事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对合同中的不少用语都“不求甚解”。因此,普通市民想彻底弄懂自己购买的保险细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更有甚者,个别保险代理人钻了老百姓看不懂保险合同条款的“空子”,在推销保险产品时,不但不履行告知义务,甚至误导投保人。比如,有吸烟习惯的投保人在订立人寿险合同时,费率要高于不吸烟者,而个别保险代理人为了低价推销保险产品,有意隐去该款或暗示消费者略去,导致投保人因吸烟引发疾病,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公众不懂保险业的具体操作,但不能因此就被剥夺其对保险合同的知情权。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单方拟定,但保险公司应履行告知义务,否则晦涩难懂的保险合同很容易损害投保人的利益。
所幸的是,中国保监会日前表示,年内将出台《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推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等标准条款,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保险天书,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货比三家,明明白白下单,清清楚楚理赔。
当然,作为投保人面对复杂的保险合同时,也有些小招数可以保护自己。面对保险合同条款时,主要看以下几方面内容,一般就能把握住保单的要点:
首先,必须核实保险合同上可填写的内容。如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等是否有误;险种与保险金额、每期保费是否与你的要求相一致等。其次,阅读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该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第三,阅读除外责任条款。该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事故状况,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第四,看合同中的名词注释。此项内容是保险专用名称的正式的、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第五,看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的规定或列举,即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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