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欧札记
团体信用人寿保险是以每一个借贷者为成员,将以同样的方式向某一个金融机构借贷购买房屋款项的人,作为一个集合体,由金融机构作为该集合体的代表,由该代表为投保人,以各个成员为被保险人。当然,保险费的承担者是被保险人。
外媒看中国
当今国内房产热火朝天的情景,令人联想起20年前的日本。那时的日本,泡沫经济最火,房地产几乎月月更新、日日上升,可谓牛气冲天、不可一世。然而,20年后风水轮流转,日本房地产价格几乎下跌了25%以上。笔者友人,3700万日元的房地产在8年后以500万日元低价出手还无人接盘。和房地产紧密关联的是团体信用人寿保险,这是银行为了防止借贷人还贷期间万一发生意外而无法偿还贷款时,要求贷款人加入的寿险。
在日本,团体信用寿险随着房地产的兴衰,也演绎了一场兴衰剧。然而,团体信用寿险本身也经历了许多和消费者之间的磨合、纠纷、诉讼等剧目。在此,对日本团体信用人寿保险做一个解剖,并对具体纠纷案做一个简短的评说。
团体寿险设计周到,银行和借贷人双赢
团体信用人寿保险是团体保险中一个比较特殊的保险。这种保险被称之为“递减定期寿险”。一般的团体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职的工作单位为加入保险的单位,可团体信用人寿保险的加入团体并不是被保险人在职的工作单位,而是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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