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豁免是产品的又一重要保障功能。投保人遭遇风险时,免交续期保费,被保险人仍可享受全部利益,体现产品保障性。
保险利益基本责任
关爱年金:
犹豫期后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10%给付关爱年金;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每年返还主险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至80周岁。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倍;
2。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作者:许霞,新华人寿
案例参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