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起,寿险营销员在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北京保监局近日表示,北京地区寿险营销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将出台,同时建立配套的警示信息管理系统。
依据相关办法,该警示系统将涵盖在京经营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银行等兼业保险代理机构所辖的营销员。据了解,寿险营销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包括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等混淆、夸大保险责任、虚假承诺、以产品停售为噱头销售、以不实或虚假身份销售、以销售保险产品为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通过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诋毁竞争主体、与投保人等串通骗取销售佣金等。
警示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在京经营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和兼业保险代理机构所属营销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信息均将在警示信息管理系统中被记录和保存,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及营销员均可登录系统进行查询。
保险消费者可以通过警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保险销售人员受到保险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在人员招募时,也可以通过警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少可能发生的争议,各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或代理协议中明确要求销售人员签署诚信展业承诺书,将签署的诚信展业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或代理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组织相关人身险公司签署自律公约。
各签约人身险公司将对进行不规范销售的营销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处理客户投诉、进行新单回访以及开展内部合规检查过程中查实有不规范销售行为的人员,保险公司将其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登记至警示系统。暂行办法指出,各签约人身险公司在招聘人员时将根据警示记录进行风险评估,谨慎聘用或不予聘用相关人员。
北京保监局指出,相关办法出台并建立警示系统有助于充分发挥社会和行业的监督作用,加大销售人员的违规成本,促进诚信展业,同时又为各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甄选销售人员提供参考信息,淘汰不诚信销售人员,促进保险销售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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