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财富快速积累,社会保障程度低,保险发展潜力巨大,为什么寿险业务发展减缓?保险业是个朝阳事业,保险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为什么我们的市场形象不够好?社会地位不够高呢?是保险这个行业有问题还是我们的销售能力不够?其实都不是。解决保险业面临的问题,出路不在于调整业务结构,不在于改变交费方式,不在于回归保险保障,更不在内含价值高低,而在于我们必须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去谈保险业的发展与创新。
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理论之一,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始于上世纪末,随着学界的深入探索和企业的不断实践,这一理论引导着现代企业将关注点由“独善其身”的股东利益最大化逐步转向关注客户、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客户是保险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核心,是行业发展的“本”与“源”,更应该是创新型企业制定战略和设计产品的出发点,只有充分保障客户利益,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利益(也就是股东利益)才能实现可持续,行业才会有好的声誉和市场形象。中国寿险业如何改善社会形象,促进业务发展呢,笔者愿从如下几个方面同读者讨论。保险业的发展只有定位在消费者利益最大化前提下才能不断改善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业界很多人在强调内含价值,倡导企业发展内含价值高的业务,其实内含价值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企业价值、股东价值、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最大化。由内含价值所引申的一个概念就是标准保费,目前业内经常以标准保费(APE)来检验结构调整的效果,督促提高标准保费比例,标准保费作为一个舶来品,没什么新鲜,其实质还是用来衡量内含价值的参考指标。保险人必须清楚,保险经营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涉及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消费者购买保险的目的是寻求保险保障而不是帮助保险投资者实现内含价值最大化,如果客户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以弱化客户利益来追求高额利润,强调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保险业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也无从担当,行业形象更无所依托。
从技术层面来看,内含价值的高低是否可以作为寿险公司业务发展健康与否的唯一准绳?内含价值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欧洲,主要应用于评估公司价值,如兼并、收购、上市时的估值以及股票价值分析。作为一种价值评估方法,需要建立在多套精算假设的基础之上,对投资回报率和贴现率等主要假设主观性特强而且非常敏感,微小调整将对评估结果产生巨大影响,所以看内含价值不能只看结果不看假设。不同的公司由于业务结构、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的水平不同,即使用同样的假设,其实际内含价值也不会一样,因此,内含价值仅能作为一个参考指标,而不能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指标。
实践中,内含价值同财务表现出现背离并不罕见。做高内含价值业务不等于内涵式发展。片面强调高内含价值,可能掩盖了近期的亏损,甚至掩盖了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不同产品占用的资本金额度有别,做内含价值高的业务资本金使用效率不一定高。中短期业务满期给付,资本金释放后还可以再做业务,把期间放大到等量时内含价值就不会有大的差异。寿险业的经营应全面评估资本使用效率和客户利益,以薄利多销来实现规模效益化,来提升内含价值的路径才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内涵式发展模式。业务层面的战略选择应由市场决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协调好公司收益与客户收益、股东短期利润与长远价值以及如何处理好市场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是战略决策的重要问题。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的内含价值最大化才是内涵式发展,行业才会有好的社会形象,保险事业才会发展进步。从利率市场化入手,让利于消费者,薄利多销,才有利于改善保险业的社会形象金融体系的基准价格是利率,多年期的寿险业务亦概莫能外。相对于目前3.0%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寿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明显偏低,导致的结果就是传统型产品定价偏高、保障偏低,成为寿险公司利润率最高的产品类别,同时也是保险消费者消费成本最高的产品。由此可见,现阶段推行预定利率市场化,可以改善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丰富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繁荣寿险市场、利率风险可控,薄利多销的价格导向必将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多方共赢的新格局。
首先,利率市场化有利于提高产品保障程度,保险产品供给多样化,满足差异化的保险需求。我国低保障、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了居民的风险保障缺口巨大,如果价格合理,在我们这个初级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传统产品的主要形态包括期交终身或两全保险、期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终身年金等,是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需求的主打产品,但由于此类产品的价格对预定利率都非常敏感,因此,2.5%预定利率的上限导致此类产品价格偏高、保障偏低,对于消费者缺乏吸引力,需求难以得到有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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