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上述报道中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千方百计把消费者拉上车,实乃“揣着明白装糊涂”,因为今年5月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以个人或营销团队名义举办产品说明会”。而这些业务员仍在打法规“擦边球”,将消费者诱入推销陷阱,不啻为一种新型的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其实,消费者购买保险,就是买个安全,图个踏实,但若遇到销售误导,不明不白遭受损失,必定会削弱保险业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寿险营销员行业自律管理力度,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近日印发了《上海地区寿险营销员品质管理操作守则》,其中涵盖了《中国保监会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上海市个人渠道产品说明会行业自律公约》等内容,这显然是一个良好的举措,希望各保险公司业务员应以此为契机,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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