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李女士,30岁,教师,月均收入2500元
年缴保费:3800元
客户需求:想办重疾险,意外险,分红,有社保,能返还
选择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计划,在投保时选择癌症特别关爱可选责任(给付标准为主险基本保额的50%)
保险利益1。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附加险保费的110%,即1200*110%=1320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因意外伤害导致35种重疾其中一种,一经确诊即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恶性肿瘤,在给付10万元重疾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5万元。
3。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的10%+实际缴纳的保费,即10万元*10%+3200=13200元。
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即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作者:黎朝辉,新华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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