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石河子分公司向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和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承兑了总金额为55万元的小额贷款保险理赔金。
2011年12月底和2012年2月,150团农户王某分别向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和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申请了35万元和20万元的贷款,于此同时向中国人寿石河子分公司投保了2份“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C款)”。
今年4月18日,王某因遭受高压电击经抢救无效而身亡。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快速进入理赔程序。经过对保险事故的查勘核实,中国人寿石河子分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王某申请贷款的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和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分别承兑了35万元和20万元理赔金。这2份保险的办理使得王某家并没有因为王某的离去而背上沉重的还贷负担,也有效地降低了银行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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