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何女士的父亲于2008年9月1日购买了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8000元,后于2009年12月16日于家中饮酒后身故,她想知道自己是否可以获得赔偿,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保险专家解答:
醉酒致死,属于疾病身故。但在新保险法出台之前(2009年10月1日前),醉酒一般都是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之列的,这种情况只能退还保费+分红,而不能得到保险赔偿。新法出台后,醉酒这一项做了更改,但在新法出台前所投的保险,一般仍按照旧法执行。
专家建议准确核对自己的保单上的详细说明,如果醉酒不属于责任免除,可以按如下方式进行正常理赔:
一年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息)
一年后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趸交)(一次性交清)
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期交)
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提供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三者之二;如未火化,也无注销户口,需提供土葬证明。
2、提供投保单及最后一期缴费凭证。如保单指定受益人,提供受益人身份证,如未指定受益人,提供继承人证明。
3、理赔申请表,可向保险公司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