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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保险内部监督管理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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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日前从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省监管局的网站上看到其公布了三份行政处罚通告。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决定文号为“黑保监罚字〔2012〕18号、黑保监罚字〔2012〕19号、黑保监罚字〔2012〕20号的这三份处罚令均是针对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的”。其中,涉案人员上从省公司营销部的人员下至到下属支公司的营销人员。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保险业规模的快速扩张,保险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弊端逐渐显现,短期经济效益及受益与社会利益及行业长远发展相悖离问题突出,从而引发各种销售和服务乱象。

  内部监管失控

  据保监会通报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累计对15家保险公司的29家分支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252.5万元,同时对4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合计罚款55.8万元。各人身险公司也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处罚各类销售人员4万余人次,并对397名中支以上层级的高管进行了责任追究。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保监局网站中获悉,黑龙江省保监局查出,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接连存在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传播擅自印刷的保险产品宣传资料、虚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一个季度内被黑龙江省保监局给予三份处罚令。

  其中,2012年2月6日至15日,黑龙江省保监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班凤存在伪造授权委托书和保全申请书,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的行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2日,黑龙江省保监局对平安人寿同江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王春举、张淑芹、奚文庆、阚春峰存在虚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近些年来,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逐渐增多,包括保险公司营销团队、银保渠道、保险代理中介、电话售险、网络售险等,保险销售竞争更加白热化,有些营销员为了追求不正当的利益,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各种违规甚至非法手段,使得保险销售非常混乱。“这很大程度上缘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混乱。业内人士称,员工只追求短期的业绩增长,不注重长期的品牌建设和维护,不仅侵害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保险公司和保险业整体形象和未来发展。

  机制有待完善

  “通过处罚可以让违规的保险公司知错并改正,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投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一位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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