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农业保险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优惠政策。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保监会发布或修改了2项行政法规;出台11项部门规章,46个规范性文件。
保险业正企图在自我突破的过程中,重新塑造行业形象。
改革:费率市场化低调“起航”
等待了14年,保险业终于等到了费率市场化改革。这应该是金融业改革的重磅消息,却被银行业利率市场化“大提速”抢去了“风头”。对此,保险人表现得十分淡然,一家大型保险集团寿险分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少保险公司已经相继推出了相关产品,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的效率远比银行高。”
据不完全统计,农银人寿、建信人寿、中英人寿、建信人寿等都已有产品上市或销售。根据《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也就是说,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1999年起设定的2.5%上调至3.5%。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钟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是利好消息,意味着缴同样的保费,获得的年复利收益更多,保费也就更低。另一方面,对于保险机构而言也是利好消息,意味着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相比,寿险产品吸引力进一步提升。”
“保险业对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期待已久,此次突然宣布放开预定利率确实有些意外。”不过,在钟明看来,“这项改革仍比较谨慎,预定利率上调至3.5%已经略高于目前的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对于预定利率超过3.5%的产品需要遵循一事一报,且需要保监会审批。”
根据长江证券保险行业分析师刘俊的分析:预定利率上浮至3.5%,传统险保费下降20%左右,单一保障责任的产品利润率下滑30%-50%左右;对于主附险搭售的保险产品,产品新单利润率不一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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