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中国的商业保险业恢复。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并于1999年分拆其寿险业务。1988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成立,当时名为深圳平安保险公司,并于1994年开始承保寿险。1992年,作为首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获得批准成立其第一家中国分公司,并正式在国内开展寿险业务。1996年后,包括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一批寿险公司相继成立,主营人寿保险业务,中国寿险市场的竞争格局开始逐步形成。
中商情报网《2012-2016年中国寿险行业市场调研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为顺应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5年颁布《保险法》,建立了中国保险业最初的监管框架。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设立,承担监管保险业的职能,该职能原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根据1995年《保险法》,保险分类为两种类别:人身保险(包括寿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和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意外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等)。此外,同一保险人不得兼营上述两类保险业务。因此,1999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离,独立经营人寿保险业务。2002年,平安分拆人寿业务,控股公司设立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为顺应中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保险法》分别于2002年及2009年进行修订。具体请参见本节下文“行业监管情况”。
在中国寿险市场发展初期,产品相对有限,分销渠道以直销为主。随着行业的发展,中国寿险市场的分销渠道已扩展至包括保险营销员、银行保险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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