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并非万能
首先,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费用的使用方面设立了一条起付线,起付线以内的金额为自付段,起付线以上85%的金额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其余15%要由个人自付。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住院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部分负责承担起付线以上金额的85%,起付线以内及起付线以上的金额的15%要由个人来承担。这说明,即使拥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有一部分风险还是需要自己去承担的;其次,社会医疗保险对于以下几种情形,规定统筹基金、附加基金及个人账户资金不予支付,如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或因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是必要的补充
从社会保险的定义来看,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全体公民或劳动者因遭遇年老、疾病、生育、伤残、失业和死亡等社会特定风险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经济保障的制度。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
在社会保险不能够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不打乱正常的财务安排,需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
通过上文得知,社会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具有很好的基本保障作用,但其报销限制较多。商业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能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看病负担,进而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生活。两者各司其职,广大群众需要同时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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