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2017年底医疗责任保险基本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全面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意见》提出,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推动运用商业保险的市场力量分散医疗机构、医师的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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