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
在保险理赔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出险之后,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很多保险合同对于保险理赔都有时限上的规定,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过了保险时限,造成的理赔损失将由保险受益人自己承担。一般来说,应该在事故发生后10天之内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理赔报案可以采用电话的形式,拨打保险公司理赔电话,同时说明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报案人和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保单号码、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包括就诊的意愿信息、现状、保险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等,方便保险公司及时开展理赔程序。如今不少保险公司还要求被保险人出险后填写出险通知单,作为理赔的合法依据。
二、符合保单责任范围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其主要目的在于转嫁生存和死亡的风险,并保障因不可测的死亡或者意外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经济负担。一些人有错误的观念,认为发生任何意外都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其实不然。在进行人寿保险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只对符合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的风险进行赔偿,而在保险条款中表明的除外责任,是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
根据人寿保险产品的不同,对于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也有所不同。客户可以自己阅读保险条款,或者向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进行确认,知悉哪些属于责任范围内,哪些不属于。
此外,在人寿保险条款中,对于被保险人两年内自杀、犯罪、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提供保障。因此在理赔之前,需要明确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
三、准备理赔资料
这也是保险理赔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完善的理赔资料可以帮助理赔顺利完成。在准备保险理赔材料的时候,如下资料需要尽量完善: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证件的原件及最近一次缴费的发票、理赔申请书,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填写委托授权书。
四、准备理赔分割单
如果被保险人没有住院,需要提供门诊病历、门诊收据、诊断证明等资料。如果住院,则需要提供:门诊病历、门诊收据、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各种检查报告、住院费用收据。
当被保险人有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并且社保已经报销一部分的情况下,需要被保险人向公司出示社保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社保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应当说,理赔资料的完善对于保险公司开展理赔调查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任何隐瞒事故原因、病史或者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都会给理赔顺利进行带来影响。因此,希望大家能够配合理赔过程,最好能够在进行人寿保险理赔之前,了解更多关于保单责任范围和人寿保险理赔注意事项等知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