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走集团化之路,是保险公司在新时期诸多因素合力驱动下主动选择的结果,有其客观性和必然性。但它同时也是双刃剑,新监管体系下,保险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要远比单一保险公司复杂多变。集团化之后,如何防范随之而来的新风险,绝非易事。
险企渴望“全牌照”
近年来,随着国内保险业的迅猛发展和保险主体的增多,国内保险集团的阵容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有人保、国寿、平安、太平洋、中再、太平、阳光、华泰、安邦、中华联合、富德等十多家保险集团。其中,平安所持有的金融机构牌照最为齐全。
平安样本的成功,令各路资本蠢蠢欲动。在筹谋集团化之路上,成立刚满4年的前海人寿已经迫不及待,“寿险、财险、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销售”的集团化布局已经落下棋子。其中,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刚刚获批开业。
此外,记者获悉,首家注册在上海自贸区内的全国性
人身保险公司——上海人寿,也意在图谋更多牌照,目前正在酝酿筹备设立财险公司。
有此想法的何止这两家。银行系保险公司后来居上,建行旗下的建信人寿已经拿到了资产管理公司开业的牌照,同时正在筹建财险公司。此外,工行及交行旗下的
工银安盛人寿、交银康联人寿也同时在酝酿申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而更多的保险公司选择先设立低成本的保险销售公司或中介公司,而后再进军保险产业链中的其他环节。记者粗略统计发现,近几年,国内共成立了数十家保险销售公司,其中大部分为现有保险公司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