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非法集资犯罪大多采用“刚性兑付+高回报+政府背书(商业增信)”的模式,不法机构往往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您还本付息,还能给您高额回报,有的还假借国家发展政策或者地方政府批文、担保(保险)合同等给自己“贴金”。
在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招数也不少。比如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给您额外的好处,或者和您签订“代客理财协议”骗钱;同时向您推销保险产品和非保险金融产品,骗您说这两种产品是一样的;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您退保或者办理保单质押,拿出钱来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将您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者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骗您参与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等。
天津保监局提醒您,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要被“先返息”忽悠。如果有人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名目向您借钱,别管承诺的利息多高您都别信。您也不要和保险业务员个人签订任何投资理财协议,他们以个人名义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您都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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