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姓保”是保险业实现价值的根基,是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社会的根本要求。
夯实保障这一根基,必须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能力和质量,同时必须牢牢守住风险防范这一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总体来看,当前保险业抵御化解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健康,风险可控。个别公司在经营中偏离“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偏离保险保障的主业,存在潜在的风险隐患。在整个“十三五”时期,监管部门将更加居安思危,把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清理保险机构股权结构,厘清关联企业关系,不留空白和盲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保险机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市场机制约束作用。要让那些真正想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决不能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特别是要在产融结合中筑牢风险隔离墙。
二是防范产品定价和产品结构畸形风险,注重结合投资能力和资产配置来优化保险业务结构;通过持续完善产品定价利率与准备金提取、偿付能力相匹配的硬性约束,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制度。
三是密切关注资金运用风险,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使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管理成为常态,全面提高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四是妥善处置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定期开展偿付能力评估,及早发现化解风险苗头,督促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增资等方式尽快改善偿付能力状况。
五是严格防范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建立风险隔离防火墙机制,特别是防范非保险子公司风险向保险子公司传递。
增进民生福祉,让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守住风险底线,打造民生保障的安全屏障。保险业,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