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其中不乏很多新的有利于客户的条款,要说最实用、最抢眼的,可能要数“轻症豁免”了。
案例:
2015年6月,李女士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20万元,缴费年限15年,年交保费7000余元。2015年10月,刚过90天观察期不久,李女士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详细检查后确诊为:宫颈鳞状细胞原位腺癌(原位癌)。后李女士委托代理人提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确认此次理赔在保障范围内,按合同约定,按照总保额20%比例赔付保险金4万元。自此李女士后续所有保费不用再交,但原合同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案例中,投保人患了合同约定内的轻症,即原位癌,剩余保费不用再交,而重疾保障利益不变,这就是“轻症豁免”。
1、轻症简单来说,就是重大疾病前期较轻的疾病或者重大疾病可采取先进技术微创治疗的疾病。
相对于重疾,其实轻症大病更为常见和多发,同时它往往是重疾的潜伏阶段,需要早期发现和积极治疗,才能防止往重疾转变。如上述案例中的原位癌,一经发现,通过单纯手术切除就能痊愈,但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得到恰当的治疗,那么很容易发展成为真正的恶性肿瘤。
2、轻症与重疾相比,一是把部分除外责任纳入保障范围,二是顺应医疗发展潮流将先进治疗手段如非开胸微创等手段纳入保障范围。
一般来说,目前轻症疾病的种类在8种到41种之间。现在业内大部分的重疾险基本都包含了轻症赔付的责任。基本上大多数公司的轻症都包括了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如原位癌。另外还有诸如轻度脑中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视力严重受损、单眼失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等疾病。
从中可以发现,大部分轻症病种都是重大疾病条款中“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的除外责任。比如,大部分公司轻症所包含的“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正是重大疾病的“良性脑肿瘤”责任中标注为“不在保障范围内”的部分。
3、轻症疾病的发生率高,实际治疗费用不会太高,因此它的赔付责任通常为重疾保额的20%。
如上述李女士案例中:重疾保额20万,得了轻症就赔4万。不过有个重要细节要注意,比如4万赔了以后,原保额20万是继续20万还是减少为16万,不同的重疾险产品在这方面的具体条款是不同的。
另外,好多保险公司还推出了轻症多次理赔的条款,最多可以理赔5次:每次都赔付20%,或者第1、2次确诊轻症,额外赔付保额的20%,后3次理赔30%,最高可理赔重疾保额的130%。与重疾多次理赔的门槛较高相比,轻症多次理赔概率相对较高,并且基本上都没有“组别”的要求。
再来看一例理赔案例:
王先生购买了一份带有轻症豁免的重疾险,缴费期10年,保额4万元。1年后,被确诊为患上脑梗塞。半年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向何先生赔付了轻症大病保险金8024元;同时豁免后续8期总额为43296元的保费。王先生不用再续交保费,但重疾或身故保障依旧拥有。
而且更吸引的是,有些重疾产品除了被保人轻症豁免外,还能附加投保人轻症豁免条款。
案例:
张先生和太太李女士互投带有轻症豁免的重疾险,保额各50万,且附加投保人豁免条款。2年后,张先生不幸确诊为轻微脑中风,属于轻症,经过治疗后痊愈。张先生申请理赔,能够得到10万的轻症赔付。夫妻两人的后期保费都可以免交,而两人的50万重疾保障继续有效。
这种轻症豁免的附加,能最大限度地减低家庭的经济负担,加大保险的杆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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