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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保险知多少 高额保险投保规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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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管是高额保险还是一般的保险,我们购买保险的原因都是差不多的,不外乎转嫁风险等等。功能一样,但在投保操作方面却有不同点,下面是关于高额保险的投保规则的汇总。

  1.高额保险之定义:

  凡累积寿险保额:指寿险主契约+新旧定期保险附约+已停售之终身寿险附约(7A、RNW、RWL)+已停售之重大疾病定期寿险附约(RDD)等有效总保额在600万元(不含)以上者。

  凡累积伤害险保额在600万元(不含)以上者。

  累积寿险保额及伤害险保额在1,000万元(不含)以上者。

  2.投保高额保险须提供财务告知书

  高额保险保件,业务员须填写「高额保险业务员报告书」,且保额若超过下列额度者,要、被保险人亦须填写「财务状况告知书」,如有必要,并请提供相关财务证明,例如:扣缴凭单、不动产证明等。

  凡累积寿险保额在1,000万元(不含)以上者

  凡累积伤害险保额在1,000万元(不含)以上者。

  累积寿险保额及伤害险保额在1,500万元(不含)以上者。

  3.高额保险保件生存调查规定:

  凡累积伤害险保额在600万元 (不含) 以上者。

  核保单位审查有调查必要者。

  4.高额保险保件不得预先收取保险费,须待核保通过后再另行通知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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