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先考虑投资需求,后满足保障需求。许多市民在选择投保的过程中,往往青睐于投资型险种,注重选择“高收益,高回报”的险种,而忽视保险最原始的保障功能。例如意外险和健康险是最具有保障意义的险种,但由于是消费性险种,不出险则没有回报,所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于是,不少投保人多愿投保返还型或者投资型险种,而遇到人身意外时,却得不到保障。
意外、疾病是人生中最难预知和管控的风险,保险的保障意义很大程度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所以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先满足此类保障需求。
二是先考虑孩子保障,后满足家长保障。“重孩子轻大人”是很多家庭买保险的误区。家长为孩子投保的最终目的是增加孩子的保障,而对孩子来说,最大的保障来自于父母,即便没有保险,出现了问题还有家长来想办法解决,但是如果是孩子所依赖的父母出了意外,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孩子就失去了最基础、最可靠的保障。
因此,买保险要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先保家长尤其是家庭财务贡献度最高的人,因为,如果家庭中的顶梁柱因故丧失经济能力,那么导致的家庭经济困境将直接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只有家庭支柱获得足够的保障,孩子的风险才可能降到最低。
三是先考虑保费支出,后满足保额需求。大部分人购买保险比较在意的是付出了多少保费,而不是关心购买的保险产品所能提供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程度。
事实上,保额比保费更重要,因为保额是你必需的保障额度,足额保险才是保险设计的根本原则之一。保费支出太少显得保额不够、保障无力,只有拥有适当的保额,才能达到保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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