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针对银保业务的误导现象,曾经明确要求:保险代理人在银行销售保险单时,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与银行工作人员应该有不同的衣着,便于消费者辨识。
买的不是保险是储蓄
投诉人表示:销售人员很详细的向他说明这是广东发展银行推出的储蓄加保险新产品,而不是别的投资保险。
投诉人表示: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强调是保险业里最好的最可靠的业务,因为是广东发展银行主理的储蓄保险,和储蓄一样还可以年底分红等等……
关键词“广发行推出的”、“储蓄加人寿保险”、“广发行主理的储蓄保险”、“和储蓄一样还可以年底分红”
当您看到这些关键词,您是否会把它当成纯粹的保险公司的“保险”?
投诉人向世纪保网表示:当交了钱后,直到临回美国的那一天,销售人员才告诉他这是金盛人寿的保单,不是广发行的储单!
退保时5万变成1万8
1年后,投诉人要求金盛人寿保险广东分公司退保,保险公司告知如果现在退保,只能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退,原来交的5万保费,现在只能退1万8千元。
投诉人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如果退保的话,头一年退保只罚5%,第2年退保罚4%,第3年退保罚3%,第4年退保罚2%,第5年退保罚1%,过了5年后本金全退还有这5年来的年底分红,好处多多……
投诉人对此很不理解,交5万元的保费,退保的时候变成了1.8万元,损失近3.2万元!
世纪保网协调保险公司表态
投诉人气愤之下,在2009年1月向世纪保网投诉金盛人寿保险广东分公司。
经世纪保网协调,金盛人寿特致函网站:公司通过全面调查发现,未有证据证明销售人员在保单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误导行为,但为消除客户误解,保险公司一直以来都与张先生及其委托人保持积极沟通,并与之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保障客户利益。
投诉人称,现在金盛人寿愿意退还保费2万7千元。
金盛人寿对投诉人的新要求
保险公司对投诉人表示:如果投诉人接受2.7万元的退保协调方案,则要求投诉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最晚于2010年3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至保险公司,并提供已在有关网站删除或撤销相关投诉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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