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保障型寿险分两类
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作为标准给付保险金额的一类产品。寿险主要解决的是“活得太短”的问题,作为三口之家的主要收入者,假使发生收入中断风险,会给家庭造成重大影响。为了保障家庭收入以及负债清偿,家庭经济支柱成员往往需要购买足额的保障型寿险来保障家庭财物安全。
定期寿险是一种约定期限的寿险产品,指在保险合同约定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即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投保人保险金。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多项选择。
家庭有负债(如房屋贷款、车贷),子女尚未成年,或者家庭收入支柱者比较适宜投保定期类寿险产品。试想,假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发生风险,那么所有的债务均会由另一方独自承担,因此定期寿险在保险期间安排可以以家庭负债时间为坐标,家庭负债结束,定期寿险保险合同也可以做相应终止,以此来节省保费开支。
以30岁男性为例,年交保费244元就可以获得保险期为20年的10万元身故/残疾保障。
与之相比,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人寿保险,可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即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要延续至被保险人去世时终止。终身人寿保险以人的最终寿命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因为产品的保险期间很长,且以人的最终寿命作为保险给付标准,终身寿险可以有效规划遗产及合理避税。中高端人群比较适宜购买此类产品。
通常而言,年缴保费可以控制在家庭年结余的30%或者年收入的10%,量力而行。
关注“首次投保疾病等待期”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把身故或全残的成因分为意外与疾病两种。
意外是人力所不能抗拒且不可预知的,所以一经发生,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保险金额,不设任何等待期限。
而面对疾病身故,考虑到风险掌控能力不同,不同保险公司会对疾病身故作出不同的“首次投保疾病等待期”(后简称为“等待期”),以此规避道德风险。目前市场上现行的寿险产品,等待期大部分为180天或者一年。
等待期是保险公司与初次投保的消费者作出的一个明确时间约定。在等待期以内,如被保险人因为疾病造成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在等待期结束后,如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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