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1月银监会出台银保新政以来,对寿险业经营的影响开始逐步显现。从保监会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3月,寿险公司一共实现保费收入3441。51亿元,而2010年同期的数据为3513。21亿元,与往年“开门红”的高额保费增长率相比,今年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首次出现了负增长。
除了银保渠道因银保新政受冲击外,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作为寿险传统“三驾马车”的个险也开始面临发展瓶颈问题。从保监会公布的保险中介市场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从2006年至2010年,每年底寿险营销员数量分别为137。60万、176。70万、225。17万、257。67万、287。90万,对应2007年至2010年,寿险营销员人数增长率分别为28。42%、27。13%、14。43%、11。73%,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增员难已成为行业性难题。此外,代理人营销制度固有的缺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步影响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面对这些传统渠道问题给业务发展带来的挑战,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变革、整合现有渠道来应对困境,但若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问题,不断增强渠道可持续发展能力,便需要进行渠道创新。通过渠道创新,可以新增业务渠道,改变过分依赖某些特定渠道的业务发展模式,也使保险公司能够突破发展瓶颈,实现质的飞跃。
保险渠道创新需要保险企业转变业务发展思路,认清渠道创新的意义,加大对渠道创新的投入。一个渠道从其建立到不断发展壮大,可能需要付出较大的经济成本和较长的时间成本,但一旦成功,给企业带来的却是质的飞跃。如同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银保渠道,谁能料到该渠道现如今已占据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半壁江山。而近年来许多保险公司也在渠道创新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例如,不断蓬勃发展中的电销、网销已逐渐成为了诸多保险公司的业务渠道来源,此外还有部分公司已经开始设立专业化的销售子公司来扩充现有的业务渠道。
渠道创新还需要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获得监管部门的支持,可以使企业放下包袱,提高企业进行渠道创新的积极性。其实,随着保险业的发展,监管部门也在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拓宽渠道,今年4月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了银行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
进行渠道创新绝不能忽视一项基础工作,那就是渠道销售合规经营。银监会之所以发布银保新政,无外乎剑指银保销售误导乱像。保监会2010年12月份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对电销渠道的业务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销售规范问题越来越重视。因此,在进行渠道创新之时,就一定要夯实基础,制定严格的业务销售规范,使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一旦销售问题显现,突如其来的监管将可能使渠道创新的努力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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