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特别是“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保险诈骗案件1800余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骗赔一共有8种花样。
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保险诈骗案件1800余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10余名,共追缴被盗抢汽车5200余辆,其中保险汽车2600余辆,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勘查疑似保险诈骗案件现场600余次。
保险骗赔危害巨大,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公司承保车辆发生的盗抢案件和保险诈骗类案件每年平均都有数千起,涉案金额过亿元,因为该公司机动车保险业务占总业务量的近90%,保险赔案数量较多,所以保险诈骗案件也以车险案件居多。目前该公司发现的保险诈骗和其他违法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花样一虚假材料
提供虚假索赔材料进行保险诈骗。例如中华联合财产济南中心支公司有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给一辆实际不存在的汽车投上保险后,向该公司报案称在外地发生保险事故,并撞死一人。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死亡证明、病历等单证资料,进行索赔。后经查实,以上资料全部为伪造证据。这类案件中最为常见的情况是案件确有发生,但提供虚假的工资、误工、护理证明、户籍性质证明、社区村委等开具的相关证明,以获取高额赔付。
花样二伪造事故
伪造事故进行保险诈骗。这种情况在车险诈骗中最为突出,多数为被保险人(车主)与修理厂勾结或者是修理厂向被保险人(车主)隐瞒,自行伪造事故进行保险诈骗。主要是用待维修车辆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人为地扩大车辆损害程度,然后虚报维修费用,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
花样三假车主
伪造车主的假身份证上门骗赔。这种情况不外乎三个可能:一是车主自己勾结同伙或团伙实施骗赔;二是修理机构、代理机构实施团伙骗赔;三是保险公司内外勾结骗赔。
花样四更换驾驶员
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更换驾驶员以非法规避责任。这种情况多存在于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因酒后、醉酒或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以没有喝酒并且有合格驾驶资格的人员来顶替,从而获取赔偿。
花样五先出险后投保
先出险,后投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或盗抢事故以后再投保。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案件一般是在保险生效后很近的一段时间内发生的金额较大的事故,比如盗抢、倾覆等损失较大的事故。
花样六套牌车出险
套牌车辆出险情况。这种案件主要存在于营运性大货车中,往往几辆车套用一个牌照,共用一张保单。
花样七内外勾结
保险公司人员与被保险人或修理厂勾结骗取赔款。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以上各种欺诈情形上,使得各种保险欺诈行为更顺利得以实施。
花样八侵占保费
恶意拖欠、侵占、挪用保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保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身上,并且长期以来没有很好的制约办法和解决方式,是保险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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