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姚慧今年以来,山东保险市场运行保持稳健,质量效益持续提升,财产险公司承保利润13。9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水平;承保利润率为11。9%,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5。9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率低于全国2。5个百分点。财产险非车险业务占比15。7%,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寿险10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占比提高3。1个百分点;寿险新单期交率33。7%,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
上半年,山东(不含青岛,下同)实现保费收入535亿元,同比增长14。7%。其中,产险实现保费收入141。1亿元,同比增长11。59%;人身险实现保费收入393。9亿元,同比增长15。8%。车险业务增速逐步回升,非车险业务、个人营销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增速分别为20。4%、20。3%。在全国银保业务增长大幅放缓、18个省市同比负增长的情况下,全省银保业务同比增长11。4%,高于全国11。1个百分点。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截至6月末,全行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达9。4万亿元,赔付108亿元。农业保险承保种植业1589万亩,为326万农户提供了53亿元的风险保障。治安保险同比增长35。8%,为204万户居民提供风险保障129亿元。责任保险实现保费2。6亿元,同比增长20。3%。企业年金、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民工保险保持较快发展。
同时,山东保监局加强监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首先,加大查处和自律力度,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山东保监局以销售误导、银保业务数据不真实、团险业务违规、资金管控风险等为重点,对地市公司开展了全面检查;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其次,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防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山东保监局进一步修订了地市市场监测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研究拟定了养老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并对兼业代理机构分类别监管。完成了产、寿、中介年度分类监管测评,出具分类监管意见书并抄送各总公司。组织行业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与银监局联合转发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强化协同监管,努力推动银保业务平稳发展。
第三,加强公司内控和高管人员监管,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内生性。结合检查内容,将地市机构内控效果列为现场检查重点;同时,以基层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为线索,核查省公司内控漏洞,强化省公司的管理责任。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大业内通报力度,开展了案件责任追究。
第四,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抗风险能力和辨别能力较弱、易被误导消费的问题,从举证、退保、回访等方面,完善了人身险新型产品管理规定。指导公司做好农业保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出台了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信访案件调查列为新设稽查处的重要职责。完善车险保单网上查询系统,将查询范围扩大至意外险。加强交强险数据分析和真实性管理,逐步向社会公布各公司私家车理赔效率指标。继续开展诚信服务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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