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都会电话行销部门针对购买客户的弊端:
1.表面是保费月缴,实质上存在重大隐患(续期服务没有,客户权益不能保障)
2.身故受益人选择法定,导致客户在不幸身故时理赔困难重重(需要所有血亲均到场)
3.已送保险为名,实质上索取客户资料。稍后加以售卖保险!不加入就死缠烂打....
本人买了大都会的保险多份,信誓旦旦的告知我---外资保险公司有多么大,服务有多么完善,一般国内外“小公司”根本比不了~~还承诺,每月都会有短信提醒缴费服务以及信函电话通知等的续期服务。就冲着这些“完善的服务”,购买了该公司的保险。谁知--这就像售楼小姐承诺您的楼价不会降一样,交纳了一段时间后就短信息全无,发票以及各种售后全无。致使保险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失效!!!致电该保险公司,被告之只有两种选择退保或者交钱继续,只是交钱继续保要重新过观察期~~
这样的世界500保险巨头大公司,缴费你可以不按当初承诺来通知,但失效了不保了你们也不通知吗?
这样的保险公司还让他在中国来继续的赚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吗?是不是美国金融危机你们要转嫁风险,打起了保护的注意。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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