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环境的恶化、工作压力加大,孕妇宫外孕、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和婴儿的先天性疾病患病率都有上升。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作为一种常规的生育补偿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对于母亲和婴儿基本的风险保障不足。所以选择一份合适的商业保险很重要,能对母婴给予更全面的保障。
●建议选择两个险种
由于普通寿险和意外险一般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险种。而且,怀孕引起的意外界定也比较困难,所以,已经购买了以上保险并不一定能获孕期保障。所以专家建议给准妈妈和婴儿选择以下两个险种:一种是包含生育保障的长期女性健康险,即当中的附加型母婴险;另一种是专门提供生育保障的短期母婴险。
附加型母婴保障通常是在投保女性长期健康险或者寿险后才能投保。保险期限和交费期限比较长,投保年龄限制较小,提供妊娠期疾病、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母婴死亡等保障。目前,康泰人寿的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新华人寿的惠丽人生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美国友邦的友邦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等都属于此类。
而专门的母婴险可以单独投保,通常把孕妇作为第一被保险人,新生儿作为第二被保险人。保险责任与附加型母婴险比较接近,但是保险期限比较短,一般都只是一年甚至只截止到产妇分娩后出院,保费一般为一次性缴清。目前,太平洋安泰的“安安”妇婴保险、国泰康乃馨妇婴保险计划等专门的母婴保险等都属于此类。
事实上,两种形式的母婴险保险责任相似,只是在保险期限和投保年龄上的限制有所不同。
●投保时间要趁早
据业内人士介绍,各保险公司对准妈妈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相关专家表示,现在不少公司都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保障生育期间的风险。最好在孕前就投保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大,二来保费也相对较低。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因此,也就导致了孕妇保费的定价高。
但女性健康险是有一定观察期的,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至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对于附加女性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也存在“等待期问题”。比如太平人寿的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险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0个月以后才开始对怀孕期疾病进行保障,这样,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再去买这个附加保险,可能孩子生下来才进入保障期间,无法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
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选择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投保对年龄有限制
据长城人寿资深业务经理黎坚介绍,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无论是附加型的还是专门型的母婴险都对年龄有限制。
专门的母婴险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20到40周岁,怀孕未满28周,同时要求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的。对于高龄产妇可供选择的产品可能会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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