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近日很郁闷,女朋友生日快到了,本想送份保险给女朋友,可却投保无门,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女朋友不能作为保险受益人。为此,保险专家表示,因为秦先生和女朋友没有法律承认的可保利益,所以不能成为身故受益人。
寿险受益人不能想谁是谁
秦先生在我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30万元的定期寿险,受益人写了热恋中的女友,想送给她作生日礼物,可没料到两天后,保险公司要求他更改保单“受益人”,理由是女朋友不能作为受益人。对此,秦先生非常生气:“我买保险,受益人也应该是我选的,怎么女朋友就不能做受益人呢?”该保险公司也未做出让步,称除非秦先生和女朋友已结婚,否则不能作为受益人。
容易造成保险合同无效
记者从我市保险公司了解到,有许多不了解保险的市民往往把人身保险看成是自己购买的礼品,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想送给谁就送给谁。事实上,这很容易造成保险合同无效。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寿险的受益人若与被保险人没有法律承认的可保利益,就不能成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中国人寿保险代理人李芬芬告诉记者,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并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就是具有保险利益的。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于本人具有保险利益,还有配偶、父母、子女,因其拥有法定的相互抚养、扶养或赡养的关系,具有密切的经济利害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具有保险利益。此外,还有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据了解,该保险条例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防止一些促成他人的死亡而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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