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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参照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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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监管部门建立理赔服务指数并向社会公布,可以使保险消费者获得理赔服务的重要信息,消费者通过理赔服务指数作出理性选择,可以倒逼保险公司主动改善理赔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保险行业形象。

  湖南保监局近日透露,该局已率先在全国建立保险理赔服务指数,将定期对全省保险业及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状况进行监测并择时发布。该指数以理赔时效为核心要素,可以适时监测到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异动,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保险理赔服务的“晴雨表”。

  我省每年保险赔案多达170余万个,监管部门不可能对每家公司的理赔服务实现个案关注。保险监管部门建立理赔服务指数并向社会公布,可以使保险消费者获得理赔服务的重要信息,消费者通过理赔服务指数作出理性选择,可以倒逼保险公司主动改善理赔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保险行业形象。据介绍,理赔服务指数是湖南保监局根据每季度各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案件信息,分析统计后编制的宏观指数,分为“产险公司指数”和“寿险公司指数”。

  湖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初步透露,通过对2009年、2010年全省理赔数据的综合运算,得出2010年湖南产险公司理赔服务指数为103.8,寿险公司理赔服务指数为106.4。与2009年相比,产险公司理赔周期缩短9.13天,寿险公司理赔周期缩短4.1天。下一步,将推出社会关注度高的单个险种的理赔指数,并对保险公司实行服务的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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