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用一:合理避税
1.规避遗产税——凡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给付可不计入遗产总额
我国《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处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是法定受益人。
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受益人与前述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虽然都是将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源自法律的规定,后者则来自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遗产,需缴纳遗产税,并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后者所得的是保险金,无须缴纳遗产税,也无须偿还被保险人所欠债务。
2、规避个人所得税——保险给付可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待遇
功用二:保全资产(使财产私有化)
1.债权债务活动中,对人寿保险不得提出代位权求偿,使财产私有化。
2.进行遗产分割时,保全不宜分割的遗产。
功用三:创造现金
1.死亡给付——以小钱预留免税的巨额现金财产
2.保单借款——盘活资金,提供快捷的融资方式
保单借款的好处:
1)可以满足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让手上的“死”保单变成“活钱”。
2)保单借款手续简单,当天即获得资金。
3)保单贷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样能够参与分红。
4)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万一到期不还,不会追究债务责任。一般贷款是指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两者签订协议,约定债务人到期还本付息。
功用四:规避风险
1.人身风险——生命价值
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李嘉诚
2.规避企业合伙人的风险:个人寿险保单能在企业所有者、合伙人或关键人物死亡时提供资金。
在某一个合伙人死亡后,原有的伙伴关系通常便不复存在,其他健在的合伙人可以建立新的企业。为了解决在某个合伙人死亡后企业的持续经营问题,合伙人通常签订买卖协议,规定已故合伙人所有者权益的买卖条件。
3.以保单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规避债权人的风险
功用五:规划未来
功用六:抵御通胀
72法则计算时间价值:72/通货膨胀率×100%=资产贬值到一半所需的年数
若以通货膨胀率3%来计算:1000万资产只需要24年就贬值了一半,即500万,也就说24年后它只相当于目前500万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因此,如何善用投资理财手段,使资产在安全保值的基本上稳步增值日益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
分红保险的作用:分红保险最早出现在18世纪的英国,主要是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风险而推出的,近年来已成为世界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
功用七:安全稳健、保值增值
以上是人寿保险的七大功用,你也可以学一学李嘉诚,将其功用发挥到极致,从而保全自己打拼多年累积的财产,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