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次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满99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24时止。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岁时仍生存,按有效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2、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有效保险金额的27%给付祝寿保险金。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99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累计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4、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
(2)永久完全残疾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五、被保险人身故的处理
被保险人在被险合同有效期身故,将返还给您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同时支付特别红利,保险合同终止。
(1)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
(2)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红利分配:
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在保单周年对应日后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一次红利分配报告。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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