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社区医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和因车祸、工伤等意外伤害住院的费用不能报销,对医疗事故不负赔偿责任。而大大小小的意外伤害损失,买我们的意外伤害保险,都能得到有效补偿——卡折式险种年交费100~300元,报销100元以上门诊、住院费的80%,残疾、身故,则是赔付保险金额。
单位和社区的医保都是报销制,是先支出再补偿,得了大病,必须先要有足够的钱去应诊:“住院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以后,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数额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时,为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病情确需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或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要求医生予以告知并征得同意,所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省直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实施办法》如果手头钱少,必然延误治疗。而我们的重大疾病保险是给付制,给付的保险金额动辄10万20万,远比报销制解渴,如果在每年的体检中发现初患癌症、正好符合赔付标准,我们很快就能送去保险金,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夺回健康绝非奢望。
如果只交社保,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都只能给家人留下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重大疾病身故前可能就花光了)+法定抚恤金。而买我们的保险,身故保险金额动辄10万20万,最不济的也有3万。
要让我说一句话:再优越的人买保险都有用!社保“保而不包”,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远不能保障高品质生活;已有社保,买保险是补充,没有社保,买保险是就必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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