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一保险网站发布的关于国内某外资保险公司销售的两款定期寿险和重疾险,价格比另一家中资寿险公司相似产品高出3倍的消息,在市场上引起了关注,也引发了消费者对外资寿险公司销售高价保单的质疑。
记者了解到,由于复杂的保险精算太难以理解,因此,对于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产品价格问题,市场上很少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各家保险公司的精算不同,具体到每一款产品从保障范围到年龄限制以及免责条款等,不能简单进行明晰的比较。但总体来说,目前国内保险业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同类型的产品差异不大,因此价格也不会出现太大差别。对于消费者而言,只要根据自己的保障权益要求,在相同的情况下,可以购买价格较低的产品。”京华山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保险研究员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产品比较引发价格质疑
记者了解到,上述保险网站将该外资保险公司和另一家中资寿险公司的产品进行了比较,测算出“护身符”产品,以30岁男性和女性为例,20年保障和缴费期,100万的保额,比这家中资寿险公司的一款同质产品贵出3倍多;该外资保险公司另一款重疾险“守御天使”,也存在同样的高价问题。
记者联系上述外资保险公司进行询问,但并未得到回复。不过,一位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超过4年的资深营销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保险网站在测算时,只用30岁的男性和女性进行比较是相当偏颇的。
“虽然监管部门不提倡将各自的保险产品拿来比较,但是营销员销售时进行产品比较的情况屡见不鲜。公司的"护身符"和"守御天使"两款产品,一个资深营销员是不会销售给30岁的人,因为守御天使本身是一款附加产品,一般会推荐给刚刚有小孩的家庭,作为教育储蓄金的附加,孩子从0岁开始计算,拥有疾病的保障,每年缴付的保险金也只要500多元。”上述营销经理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一些新成立的中小保险公司,确实存在着寿险价格较高的现象,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秉正分析指出,这主要是因为中小保险公司规模小,无法实现规模效应,其运作成本较高,自然价格也比较高。
陈秉正指出,价格偏高的险种主要是重疾险,因为重疾险保费的投资收益不如长期寿险等险种好,此外,某些病种并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重疾险一般都涉及了20多种保障疾病,即使消费者只需求其中的5种,由于产品本身不能分割,这就导致了过度投保,多花钱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保障。
但是,在保险公司看来,将保险产品价格定高,出于对目前国内疾病高发现状的现实考虑。平安养老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大陆保险市场,近年来投保人发生重大疾病的几率在不断提升,发病年轻化的趋势也日益明显,保险公司不得不将这些因素考虑进产品的精算范围内。
定价体系复杂难比较
1月5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谈到国内寿险业现状时表示,寿险产品保障功能的发挥主要依靠传统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包括养老险、健康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此类产品在定价上受到2.5%预定利率上限的约束,价格偏高,对客户吸引力不足。
早在2006年,保监会人身险监管处就发表过一篇保险监管参考,着重提到国内寿险产品与国外产品价格的比较分析,在投保年龄、缴费期限、保险期限相对一致的情况下,中国香港、加拿大定期寿险费率分别为国内的55%、40%左右;中国香港、美国的分红型终身寿险费率分别为国内的60%、70%左右,如果加上红利水平,价格差异更大。
如今5年过去了,国内的资本市场历经了从大牛市到大熊市的转变,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变化也很大,但价格却一直上涨,并没有因为市场主体的增加而降低。
“国内的保险产品为什么贵,原因很多。以寿险而言,定价因素主要为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预定费用率。国内预定利率是个死标准,由监管部门控制。预定死亡率由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式粗放、核保水平低,并且不愿采用新生命表,也被人为维持在高价位。靠人海战术打拼市场的寿险公司,营业费用一直攀升,这样的支出幅度远高于保险公司保费增长速度。”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精算博士梁志涛分析指出。
专家观点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秉正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担忧,使得其定价时会把产品价格定得比实际承保的风险所需的成本高。此外,投资收益不高是导致目前寿险价格偏高的最重要因素,如果投资收益好,保费就可以适当降低,收益不好的话,保费会分摊在产品里。
京华山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保险研究员夏平
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依靠良性的市场竞争会使虚高的寿险价格回归原位,但寿险公司也应该有意识地开发一些适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同时,2.5%寿险预定利率也亟待打破,即使在保单预定利率不能突破的前提下,目前寿险业面临寒冬,下调费率无疑是提高产品竞争力最直接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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