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在朋友圈中是出了名的“马大哈”,神经大条的她常常忘东忘西,给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她在2004年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基本保额是1万元,患重疾可赔付2万元。2007年2月保险公司在等待续费未果之后造成保单失效,虽然陈静在2008年年底申请办理了复效手续,但是遗憾的是2009年1月体检查出患了直肠癌,原以为保单复效了就可以得到赔偿,可结果是还处在6个月的免责期内,保险公司只能作退保处理,并未付给她保险赔偿金。
上面这个案例其实涉及到的是寿险保单中常见的失效和复效的问题。寿险保单一般缴费时间都比较长,通常是10年,甚至有些长达20年,在这么漫长的缴费期里,好多投保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常常会忘记要缴费,从而导致保单失效。有些失效的保单在一定时间内是具有复效的机会的,而有一些,可能就彻底“死亡”了,被称为“临时失效”和“永久失效”。
保单这种临时失效状态达到2年,那就可以宣布保单将永久失效,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会因为保单失效而蒙受很大的损失,主要的有以下四点:
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二、即使保单复效了,在180天内因为疾病出现的保险责任公司不予理赔、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如上述投保人陈静的案例。
三、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其中利息是一笔原本不需要现在却要多出来的费用。
四、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体检不合格的人,复效续保时可能遭遇拒保——费时费力还未必能得到复效结果。
所以,复效要额外付出这么多金钱和精力,实在是不值,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避免保单失效,如果真的因为失误造成保单失效,也一定要在2年时间的宽限期内复效,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另外,作为消费者,笔者也想对险企说,保险公司相应的售后服务,一对一的客服人员不要虚设,时常联系保单主人,做好续费提醒,这也是凸显险企服务优势的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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