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几条“必读守则”是笔者收集了一些保险从业人员的经验整理而成的,希望对广大准备购买保险的“准投保人”能有帮助。
守则一: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不是投资,购买保险只是购买保障,把保障做实做全了,再去考虑保险的其他功能。
守则二:远离那些对你说“买保险等于存钱”的销售人员。购买保险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如果你对高额分红动了心,那请先做好付出巨额时间成本的准备。
守则三: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的人,可能会为此付出巨大代价。买了保险不代表出险就一定能得到赔付,保险条款里面有一项叫“免责”。
守则四:你大概听说过,保险公司是不可以倒闭的吧。但你大概还不知道,不可以倒闭的是寿险公司,而不是财险公司吧。
守则五:投保是为了减轻负担,而不是增加负担。所以购买之前请务必了解清楚自己的经济实力,否则,可能掉进无底洞里。
守则六:哪怕这家保险公司亏本,也没有任何理由拒付或延迟支付你的赔付金或合同里约定好的返还金。
守则七:不要要求你的保险代理人“返点”给你,保险代理人是靠佣金吃饭的,都给了你,他就没法再呆了,辞职的后果最后仍是你来承受:你的保单会变成孤儿保单,没有人再给你后续的服务。
守则八:购买保险是有条件限制的。年龄、身体状况、有无病史等都是需要考察的。比如年龄过大,有过往病史的,保险公司也许会拒保;又比如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有上限的等等。
守则九:某些险种,从你签订保险合同的那天起,10日之内,你是可以无条件反悔的,不需要为此左右为难,觉得不合适就直接提出解除合同吧。
守则十:健康情况和职业是在填写保单内容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填写的两项。否则一旦被查出来与事实不符,在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以“不如实告知”拒绝赔付的。
守则十一:商业保险再怎么好也取代不了社保,它们的性质是不同的,没有可比性。但是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辅助手段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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