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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作假 骗保百万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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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骗保的案例相信大家都见过不少,一般骗保之前罪犯会先计划好,把保险买好了,然后再制造人为的保险事件骗取保险金。不过下面要说的这个骗保案例则是反过来,罪犯先让事件发生,制造完假现场,再投保报案,意图骗取百万保险金。不过罪犯们的如意算盘是打早了,最终案件还是败露,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沈阳某市公安局刑侦队的小李在2009年6月23日值班时,接到了举报。举报称,当地某运输公司司机连某和业务员曾某,于2006年11月30日16时为他们公司的一辆货车及一辆挂车办理了保险,当时投保的是一份国内公路货运险,按照规定,保单应于12月1日零时起生效。可是就在12月1日的凌晨2点,保险公司就接到了连某和曾某的报案,称车辆在立交桥附近出险,车上运载的一台价值百万元的数控机床损坏,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派了理赔人员到现场勘察后,发现一些疑点:第一,保单生效仅两个小时候就出险,而且是在半夜2点;第二,运输路线与出险地点不符,该台机床是运往大连,照常理应该走沈大高速公路,但肇事地点却在市立交桥;还有一点,所运送的数控机床是要出口巴西的,应有严密的外包装,但事故现场机床没有任何外包装。基于上诉三点比较大的疑点,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认为投保人有骗保嫌疑,于是就拒绝了赔偿请求。然后,连某和曾某却因为保险公司拒赔而先后两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分别是2008年11月河2009年2月,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金105万余元。保险公司对这两人的行为更加怀疑,于是向当地公安局报案。

  随后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了立案调查,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认定确实是连某和曾某涉嫌保险诈骗,并2009年10月将此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刑事拘留。据连某和曾某交代,案发前两天,也就是2006年11月29日,公司接了到一个运单,要承运一台价值百万元的数控机床出口去巴西,要先到大连。因当天下了大雪,路滑,在沈大高速公路上货车便发生了交通事故,使运送的机床受损。但是当时货车并没有办理公路货运险,而百万货价损失又太大,因此连某和曾某就想到这一“损招”,打起了保险公司的主意来。于是两人回到沈阳后,就立刻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内公路货运险,然后于次日凌晨在立交桥附近制造了这起假事故。

  保险是有严格的理赔程序的,正常的应该是先投保,然后出险,最后再定损理赔。一旦颠倒了顺序,就是涉嫌诈骗了。保险是一种专业要求很高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敏锐的判断力,对一些不合理的索赔要马上有所反应,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了,整个行业也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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