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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拥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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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事件发生后,投保人往往会因为条款上理解的偏差等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许多人对此抱怨连连,怨声载道,只摇头说保险公司的规定根本就是霸王条款,普通百姓属于弱势群体无力反抗。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作为投保人,您是否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并好好利用这些权利呢?

  权利一:当业务员拜访你时,你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这项权利是确保前来的业务员来自正规的保险公司,至少在企业的信用方面还是有保障的。可是有多少投保人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了呢?

  权利二:你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保险条理很多,种类也纷繁多样,要把所有的细节都一一讲明,相信对保险业务员来说是一个耐心大挑战,所以一般的保险业务员避重就轻,能省则省,只要投保人不问,就不主动提及,只挑好的讲。这也是案发后发生纠纷的主因之一。

  权利三:在填写保单时,你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如果一旦出现代签,那你不但得不到赔偿,连保费都白交了。

  权利四:当保费交款时,超过1000元的,保费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或者直接到保险公司的网点。如果业务员要求交给他(她)你有权利拒绝。2008年下半年,保监会在下发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单次金额1000元以上的保费,如果是现金支付,需要客户本人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客户如果不能前往,应采取诸如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办理。

  权利五:投保一个月后,你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险单,请向保险公司查询。收到保险单后,应当场审核,如发现错漏之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更正。

  权利六:投保后一定期限内,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具体情况视各公司规定而定。

  权利七:对于退保、减保可能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请在投保时予以关注。一般的保险业务员不会主动提及退保减保后会给投保人带去什么样的损失,而非专业的投保人更无从知晓。所以在确定投保之前一定要多了解条款的细节,花点时间了解总不会有错。

  权利八: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这项权利告诉我们,花了钱得到服务,是理所当然的。

  权利九:如因为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导致居住地发生变迁,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迁移,以确保能享有持续有服务。职业的变动很有可能影响到你保单里的特约条款这一项。而地址的变迁会使你无法及时收到保险公司的交款通知,从而中断保险。

  权利十:对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咨询、反映或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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