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也别列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有的投保人看上某款寿险产品了,但是由于的投保年龄不符合该产品的要求,自己又不想放弃,于是就伪造年龄证明,虚报投保年龄;还有投保人是为了节省保费而虚报投保年龄,这些做法都是为法律禁止的。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因此,如果你在投保时虚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即使交了保费,也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虚报年龄最终的受害者都会是消费者本身,所以为了保障投保人自身的权益,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年龄,遵守保险行业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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